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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户齐民与身份认同(一)-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编户齐民与身份认同(三)

编户齐民与身份认同(二)

                                      

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10655/2

二、从抚黎知府到知府抚黎:“民”、“黎”身份的流动性

 

朱元璋立国之初,即派兵收服岭南。洪武元年(1368),征南将军廖永忠克师至广州,元守何真降,广东平,“元海南海北道元帅罗福等遣使来降,海南分府元帅陈乾富亦相继归附。”⑦洪武二年,置琼、崖、儋、万四州;洪武三年,升琼州为府,领州三,县十三,隶广东布政司。⑧府、州、县系统由流官组成,其行政运作的费用和人力主要依靠征收赋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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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明太祖实录》卷32“洪武元年六月甲辰”条,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1册,第565页。

⑧万历《琼州府志》卷2《沿革志》,第21页。

 

派遣徭役。故编订里甲,整顿版籍,为府州县官员所重。洪武二年,复南宁军为儋州,领宜伦、昌化、感恩三县。洪武十九年割感恩县属崖州,正统四年(1439)省宜伦县入州。此后儋州仅领昌化一县。①

    海南卫所之设始于洪武二年。是年,广西都指挥佥事孙安派兵士前来镇御,置海南分司,镇兵一千余名,受广西都司节制。洪武三年,海南卫改隶广东。当时,州人林炯建议,元末黎兵“付有司为民”,以北征之时收编的溃败元军充实卫所。当时,海南设立了东西二所,有军千余名。洪武五年,改分司为海南卫。洪武六年,立屯田。海南卫旗兵军额共有l5927名,但是,和许多地方一样,卫所军兵陆续逃亡。万历《琼州府志》记载:儋州守御千户所,额一千一百二十六名,逃绝六百零一名;屯军额二百二十七名,逃绝一百九十五名,仅剩三十二名。由于士兵大量逃亡,地方一旦有警,官府不得不依靠地方豪酋的武装。②

    洪武年间土官系统主要由海南各地的土官组成。在永乐四年(1406)至宣德四年(1429)之间,皇帝曾直接委派一位流官担任抚黎知府,总领土官。土官率其部众,号令黎峒。宣德三年和正统五年抚黎知府和土官相继废除后,土官系统名亡实存。

    可见,明代海南三个行政体系并存,分别是:州县系统、土官系统和军队卫所系统。讨论地方势力的问题,必然要考虑官府在儋州的力量以及这三个体系之间的关系。

    和唐宋时期不同,明代朝廷派往海南的官员大都不是贬谪之官。洪武初,吏部奏:“凡庶官有罪被黜者,宜除广东儋、崖等处。”但是,明太祖对于琼州府官员的人选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

前代谓儋、崖为化外,以处罪人。朕今天下一家,何用如此。若其风俗未淳,更宜择良吏以化导之,岂宜以有罪人居耶!③

 

    由于永乐至宣德之间有抚黎知府的设置,派往海南的流官分成了两种,一为抚黎知府;一为府、州、县官员。抚黎知府是整个琼州府土官的总领,“专职抚黎”。④因此,从行政上来说,琼州知府统领下的州县系统没有和土官发生直接的联系。这样,在琼州府,出现了一地两知府的情况,也就是说琼州知府控制下的州县衙门与抚黎知府及其统属的土官组成的土官衙门并存。州县衙门致力于编订里甲,征派粮差;抚黎知府的目的也在于“多增部武”。双方对于人户的争夺,导致了“府权”之争。由于当时人没有留下更多的关于这一段历史的资料,因此,本文只有采用七十余年后官员的论述来讨论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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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万历《琼州府志》卷2《沿革志》,第23页。

    ②万历《琼州府志》卷7《兵防志》,第197—199页。

③《明太祖实录》卷48“洪武三年正月壬寅”条,第3册,第955页。

④嘉靖《广东通志》卷68《外志五》,第1839页。

 

正德二年(1507),海南临高人王佐作《朱崖录》,表进于朝。同时,他“出位言事”上奏。在奏折中,王佐详述了永乐四年被任命为抚黎知府的梧州府起复通判刘铭“谋分府权”一事。王佐痛斥,“刘铭因为不管府事,谋分府权”。具体的分权行为是,“私计奏讨本府十三县附近黎山版籍。称为熟黎者,以招抚生黎为由,就便分落所属,据为本管。诱以不当差役,多增所属部伍,以敌偶州县。”看来,当时“熟黎”当属于“抚黎知府”统管的。但是,如果“熟黎”都投靠了抚黎知府名下,那么流官衙门的赋税将大受影响。更重要的是,土官的衙门“诱以不当差役”,而“小人志在投闲,多背本府,去投抚黎知府部下躲差”。这样,州县官员连户籍上的编民都无法控制了。这一种背州县衙门,投抚黎知府的行为在琼州府不是零星的现象,王佐称刘铭在永乐十年造册之时“暗分去本府州县人民,立作二万余户,四万九千余名。”①并且,刘铭专门设立了新的户籍名目——“黎户”,②原来身份为“民”的人,一旦投入抚黎知府的名下,就变成了“梗化黎人”。③虽然这些史料都是流官系统之下的官员所写,难免有偏见的存在,却更能显示出流官对抚黎知府不满之所在。

    宣德四年革除抚黎知府,此后再没有设置过专职抚黎的流官。革除抚黎流官以后,府、州、县系统开始与土官系统发生直接接触。可以说是从抚黎知府抚黎转变为琼州知府抚黎。在明初至明中叶的儋州,州县官员的处境是怎样的呢?

    从万历年间修纂的《琼州府志》和《儋州志》来看,儋州的多位知州都有兴建学校、官署、市场、桥梁等“惠政”。但是,这些举措大多是成化五年(1469)七方峒动荡平定之后才施行拘。景泰年间,儋州“累世反峒”七方峒甚至有土舍逼走知州的行为。七方峒黎符那南“苦于科害,构众谋反,流劫乡村”,土舍符英趁机“不揣井蛙,大张声势,自称赤帝爷刘秀”。在这欠动荡中,知州林庆“廉介执法,抚弱锄强”,后因符英等“深忌厚诬”而去任。④看来林庆对于这次动荡进行了干预,并希望执王法,惩乱黎,但以失败告终。林庆“急于兴利除害”⑤的努力毕竟让我们看到了和宋代官员买好峒首,仅图羁縻截然不同的治黎态度。

正统五年琼州知府程莹奏革抚黎土官的举动集中表达了流官革故鼎新的渴望。⑥这一触动了豪酋利益的法令在当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时人丘濬的《世引堂记》正写作于革官法令颁布之舌,其撰记者是朝廷的重臣,求记者是儋州的土官,而记文的内容正表达了时人对于土官制度的认识。因此,对这篇记文的解读是恰当的切人点,能帮助我们了解明中叶儋州土官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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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佐:《进<朱崖录>奏》,《广东文徵》卷6,香港中文大学,第2册,第39—40页。

    ②据万历《儋州志》天集《食货志》记载:“永乐十年,民户一万二千三百十九,口四万九千二十七。黎户三千四百一十七,口七千四百二十一。据永乐志,土官知州刘铭奏借熟黎作眼,招抚生黎,因占为本府管。于是,有民户、黎户之别。未几,革之。”第45页。

    ③王佐:《进<朱崖录>奏》,《广东文徵》卷6,第2册,第40页。

    ④《乡人陈策平黎策》,引自万历《儋州志》地集《黎岐志》第109页。另,万历《儋州志》写为“符那喃”,嘉靖《广东通志》写为“符那南”,本文采用“符那南”写法,后不赘注。

⑤万历《琼州府志》卷9《秩官志》,第400页。

⑥嘉靖《广东通志》卷68《外志五》,第1840页。

【作者: 益智斋主人】【访问统计:】【2006年12月22日 星期五 17:3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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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Nancy   2009-01-26 19: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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